聚安网络服务条款
贵州聚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聚安” 或 “本公司” 或 “我们”)依据贵州聚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服务条款 (以下简称“本条款”或“本协议”)的规定为用户(以下简称“您”)提供服务。本协议由您和聚安签订。您可通过盖章、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未点击确认本条款而事实上使用了聚安的服务,即表示您与聚安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条款的全部约定内容。如若双方盖章文本与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之服务条款文本,存有不一致之处,以双方盖章文本为准。
在接受本条款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的全部内容。如果您对本条款的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拨打0854-5638998或直接联系您的客户经理进行询问,聚安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条款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此协议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您有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行为时,聚安有权依照其违反情况随时单方限制、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并有权追究您的相关责任。1、服务内容
1.1、本条款中“服务”指:聚安向您提供聚安网站所展示的产品及服务。
1.2、聚安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本条款的约定。
2、服务费用
2.1、在您使用本服务时,本公司有权依照相应的服务收费介绍、订单或相关协议向您收取服务费用。本公司拥有制订及调整服务资费的权利,具体服务资费以您使用本服务时JUANIDC.COM(以下简称“本网站”)上所列之收费方式公告或您与本公司达成的其他书面协议为准。
2.2、聚安保留在您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不向您提供服务或技术支持,或者终止服务或技术支持的权利。同时,聚安保留对后付费服务中的欠费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3、您完全理解聚安价格体系中所有的赠送服务项目或活动均为聚安在正常服务价格之外的一次性特别优惠,优惠内容不包括赠送服务项目的修改、更新及维护费用,并且赠送服务项目不可折价冲抵服务价格。
3、您的权利和义务
3.1、您同意遵守本条款以及服务展示页面的相关管理规范及流程,您了解上述协议及规范等的内容可能会不定时变更。如本条款的任何内容发生变动,聚安应通过提前7天在聚安的适当版面公告向您提示修改内容。如您不同意聚安对本条款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您有权停止使用聚安的服务,此等情况下,聚安应与您进行服务费结算(如有),并且您应将业务数据迁出。如您继续使用聚安服务,则视为您接受聚安对本条款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3.2、您有权利享受聚安提供的服务,并有权利在接受聚安提供的服务时获得聚安的技术支持,服务内容详见聚安相关产品介绍。
3.3、您保证不会利用技术或其他手段破坏及扰乱聚安及聚安其他客户的网站和服务。
3.4、您应尊重聚安及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聚安保留您侵犯聚安合法权益时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并不退还任何款项的权利。
3.5、对由于您向聚安提供的联络方式有误以及您用于接受聚安邮件的电子邮箱及手机安全性、稳定性不佳而导致的一切后果,您应自行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您未能及时收到聚安的相关通知而导致的后果和损失。因您提供的人员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以及因以上人员的行为或不作为而产生的结果,均由您负责。
3.6、您保证您使用聚安服务时将遵从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和社会公共道德,不会利用聚安提供的产服务进行存储、发布、传播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信息和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或新闻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博彩有奖、赌博游戏、诈骗、钓鱼等;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您同时承诺不得为他人发布上述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本条款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URL、BANNER链接等。您承认聚安有权在您违反上述约定时有权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并不予退还任何款项,因您上述行为给聚安造成损失的,您应予赔偿,同时保留对您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7、您保证您不会进行任何滥用聚安资源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任何与黑客攻击相关的行为、滥发广告邮件、病毒传播等。
3.8、您有义务提交国家ICP备案所需的资料,您保证您不会在网站未经过聚安完成ICP备案的情况下对外开放。
3.9、您保证您购买服务时候留下的联系方式长期有效,若联系方式变更请及时联系我们更新,若由于联系方式错误而造成的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不能及时收到通知造成的损失、不适当的人收到信息造成的损失。
3.10、您有权利要求聚安为您支付的服务费用开取正规发票,但发票中的金额不包括充值活动期间聚安赠送的部分;同时需理解您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外,以及由您支付7%的发票税率及支付相应快递费用。
3.11、如果您利用聚安提供的服务进行经营或非经营的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的,应获得该有关的许可或批准。
3.12、您了解聚安无法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毫无瑕疵,但聚安承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所以您同意:即使聚安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但上述瑕疵是当时行业技术水平所无法避免的,其将不被视为聚安违约。
3.13、数据备份系您的义务和责任。虽然聚安可能会配置必要的具有日常数据备份功能的工具,但并不意味着数据备份是聚安的义务。聚安不保证完全备份用户数据,亦不对用户数据备份工作或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4、聚安的权利和义务
4.1、聚安承诺在您购买的服务,会按照您的要求达到,并根据您实际的购买量来计费。
4.2、在非不可抗力(本协议10.2章节)或不免除第4章中您的责任的情况下,聚安将消除您非人为操作所出现的故障,并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从而帮助保护您的数据安全,防止意外、非法的损失、访问或泄露的发生。
4.3、聚安承诺在您要求删除数据或设备在弃置、转售前必须将其所有数据彻底删除,并无法复原。
4.4、聚安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承诺对您的资料及您存储于聚安的数据采取保密措施,不得在非授权情况下访问和使用您存储于聚安的数据,不向第三方披露您资料和数据,不授权第三方使用您资料和数据,除非: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供;行政、司法等职权部门要求聚安提供;您同意聚安向第三方提供;聚安解决举报事件、提起诉讼而提交的; 聚安为防止严重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行为发生而采取必要合理行动所必须提交的。
4.5、聚安承诺用户有权利了解数据存储位置、使用的程度等信息,并告知用户数据存储位置和使用的程度。
4.6、聚安网站有权使用您的资料和信息,并有权利对您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接受您成为聚安用户。
4.7、聚安保留在您网站没有经过聚安ICP备案就开放的情况下,配合国家相关部门解绑资源公网IP的权利。
4.8、聚安保留在您滥用系统资源的情况下,强制停机及冻结账号的权利。
4.9、除法定及聚安和您另行约定外,自本条款期满或因任何原因导致本条款提前终止之日起的1个自然日内, 聚安保留在您资源欠费超过24小时将资源彻底销毁的权利,一旦彻底销毁资源将不可恢复。您需自行承担其数据被销毁后引发的一切后果。
4.10、您理解并认可,为了更好的提供服务,聚安有可能会对数据中心基础架构进行必要合理的调整。如因此原因,导致您提前终止服务,将不能视为聚安违约。
4.11、本网站含有到其他网站的链接,但本公司对其他网站的隐私保护措施不负任何责任。本公司可能在任何需要的时候增加合作伙伴或共用品牌的网站。
4.12、本公司仅按现有技术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来使本公司掌握的信息不丢失,不被滥用和伪造。这些安全措施包括向备份数据核对用户密码加密。尽管有这些安全措施,但本公司不保证这些信息的绝对安全。
5、知识产权
5.1、您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单方面变更、暂停或取消任何一项聚安所有的产品,包括某种特性或功能。若聚安提供的任何产品有变更或暂停的,聚安将在官网上公布或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您。
5.2、如果聚安暂停了您访问或使用部分或所有产品:您仍应支付暂停之前及暂停期间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您应对任何您能继续使用的产品,继续支付对应的费用;在任一暂停期间,您不能享受相应的“服务协议”下的权利。
5.3、聚安保留在您违反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或违反本条款的情况下终止为您提供服务的权利,并且在任何情况下,聚安对任何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
6、期限与终止
6.1、系统中断或故障系统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您无法使用各项服务时,本公司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本公司在本网站公告之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本公司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银行方面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6.2、发生下列情形,服务期限提前终止:
6.2.1、您严重违反本条款(包括但不限于a.您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及/或b.您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等),聚安有权提前终止服务,并不退还您已经支付的费用。
6.2.2、本协议正常履行期间,若本公司因自身原因不能执行本协议,或不能满足本协议项下服务要求,则您有权提前终止协议,要求我们退还协议未执行期的全部服务费。
6.2.3、本协议正常履行期间,若因您自身原因要求提前终止服务,本公司有权不予退还已执行的服务费。同时您需支付本协议未执行服务期服务费的30%作为违约金。
6.2.4、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时所涉及需发还的产品等设备,您应在15天内到聚安办理领取手续。超过15天,您同意聚安按10元/台/天收取设备代管费。超过45天,您仍未领取相关需发还设备的,聚安将对其视作无主设备处置。您同意放弃在此保管期间由于服务器等设备发生丢失、损坏等对聚安提出索赔的权利。
7、责任范围及责任限制
本网站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本公司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非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本网站程序或内容。如果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对您使用聚安服务所涉及的相关素材的知识产权归属质疑或投诉,您有责任出具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并配合聚安相关投诉处理工作。
8、责任范围及责任限制
8.1、本公司仅对本协议中列明的责任承担范围负责。
8.2、本服务之合作单位,所提供之服务品质及内容由该合作单位自行负责。
8.3、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于与本协议有关或由本协议引起的任何间接的、惩罚性的、特殊的、派生的损失(包括业务损失、收益损失、利润损失或其他经济利益的损失),不论是如何产生的,也不论是由对本协议的违约(包括违反保证)还是由侵权造成的,均不负有任何责任。
8.4、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公司对本协议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向您收取的当次服务费用总额。
9、其他
9.1、在聚安相关页面上的服务说明、价格说明和您确认同意的订购页面是本条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聚安相关页面上的服务说明、价格说明和您确认同意的订购页面与本条款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条款为准。
9.2、您对本协议充分理解和认同,您即对本协议所有组成部分的内容理解并认同,一旦您使用本服务,您和本公司即受本协议所有组成部分的约束。本协议部分内容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违法的,不因此影响其他内容的效力。
10、不可抗力
10.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条款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10.2、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黑客、网络堵塞、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
11、法律适用与管辖
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产生之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判。
更新时间:2023 年 3 月 3 日
贵州聚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